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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难!难!光伏电站开发的“三座大山”
“利好消息不断,但开发电站太难了!”一位从事光伏电站开发的业内人士感叹。
毫无疑问,头顶“碳减排、碳中和”的大光环,光伏站风口C位,无论是项目指标亦或终端需求均呈井喷态势。但与此同时,烦恼也在与日俱增。
收紧的光伏用地
“现在愁的不仅仅是‘国进民退’了。”上述开发人士说道,“近期水利部及地方政府的连续文件,一时让水上光伏、农光互补项目都比较难做了。”
水利部文件即5月25日下发的《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对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这一政策一经公布在新能源圈迅速发酵,特别是在限制范围内布局较多的光伏。更让业内恐慌的是,紧接着泗洪领跑者基地项目被爆出因未依法依规办理水行政许可手续,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对占用湖泊行洪通道的光伏设施、围网拆除。
5月27日,水利部紧紧辟谣,强调对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建设不搞“一刀切”,对于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周边区域、水库库汊等水域岸线空间,各地可以此类项目对防洪和生态安全的实际影响进行研究。
而现实情况是,据东部沿海某省的一位光伏电站开发人士透露,由于所在省2021年及2022年大部分项目涉及河道、湖泊、水库,项目所涉及的环评、水保、洪评等前期手续都无法进行。“虽说水库库汊等由地方酌情考虑,但不影响泄洪是很泛的,政策是收紧状态,水利部文件后基本是暂停的。”
雪上加霜的是,继水上光伏后,农光互补项目近期也登上风口浪尖。河北先严查农光项目,要求对未形成工程实际占用的存量光伏复合项目,不得占用耕地;已形成实际占用耕地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以农为主、光伏为辅,严禁“只有光、没有农、未互补”。山西严控农光、林光复合项目用地,其中农光互补使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建设项目的,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意见;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山东更是于去年底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案工作。
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文件,近日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已下发文件要求各省提交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的有关情况。
“目前来看,一些中心跑偏的复合项目会比较麻烦,影响暂未是**性的。”
上述东部省份的光伏电站开发人士也介绍,当地已于2019年出台政策明确了复合光伏项目的用地政策,目前暂未受影响,但政策将于今年到期,后续是否生变还未知。
不可否认,违规光伏项目确实存在,2022年4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通报,某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26.01亩;2015年,河南兰考投建的一座大型光伏电站,因违规选址黄河滩区,被黄河河务部门紧急叫停……然而,负面案件对面**案例同样不胜枚举,政策“一刀切”是否合理值得审视。
“地面电站去西部,中东部地区只能发展分布式光伏了。”业内人士的无奈吐槽,一方面显示“风光”新时代土地正成为后续新建项目甚至存量项目的首要难关,另一方面也急切期待严谨、科学的细化政策能尽快出台和落地。
文章转自: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108667882472505868/?channel=&source=search_t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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